老年大学如何合理制定学员的收费标准
内蒙古医科大学分校 王治国
内蒙古老年大学成立于1986年,已经走过二十五个年头,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每年GTP平均涨幅都在7.8%以上,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呼市最低工资标准都在逐年提高,尤其是近二十年公务员工资增长比1993年工资改革后增长约20倍,人民的生活水平明显的提高。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物质生活都得到很好的保障,或者说生活很富足,他们的文化生活、精神生活需求在不断提高,老年大学为解决老年人精神养老问题提供了很好的环境和场所。但是老年大学的学费确是十几年没有调整,一直都在象征性非常低的标准上收取,老年大学的学费收取多少才是合理呢?
根据多年来老年大学的工作实践和外省市老年大学的办学经验综合考虑,尽管老年大学是社会公益事业,那么如何公益,如何体现老年教育的社会公平性,如何体现老年教育对原有体制制度下,受教育不平衡性的补充。老年大学的学费应该起到既平衡又有利于老年大学管理,又有体现老年大学公益性特点的学费水平是最合适的。现在的水平每学年度100元的水平是2002年出台的政策水平,当时也只占到呼市年平均工资的0.8%,现在这100元只占到呼市年平均收入的0.25%,所以该适当的调整了。我根据目前老年大学的发展状况,结合分校的办学情况,认为对待不同的阶层,受教育的不同程度,应考虑不同的收费标准,让困难群体在老年大学学习阶段体会到社会的关心。对困难群体维持在现有的低收费,象征性收费的水平甚至对更加困难的群众采取减免收费。但对高收入群体和收入较高的群体不能再停流在这样的学费标准上,要逐步提高学费到合理的水平,在政府办学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可以缓解办学的困难,教师课时费由2000年的20元/学时,增长到2009年的40元/学时 ,那么学费也应由100元增长到200元,或调整教师课筹的同时按比例提高学费,尽管如此老年大学学费仍然是低水平、象征性、公益性的,连办学成本的1/10都不到。因此,提高老年大学学费收费标准是必然趋势,合理性收费也能引起学员对老年大学学习的足够重视,收费高学员承担有困难,会影响学员入学积极性,收费太低学员不能引起足够的重视,上不上课无关紧要。有的学员报了名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占个名额为了自己方便。根本不考虑是否交过学费,因为学费太低。所以,不把上老年大学当回事,因此,提高老年大学学费,分层次区分困难群体,对确有学习需求的困难群体通过减免学费,满足他们的学习需求,更好的体现老年大学的公益性质。
另外一种学费收费方式,按呼市地区的年人平均收入的1%作为基本的收费标准,根据不同的收入情况和行业确定不同的学费标准,就可以改变这种老年大学学费一成不变的状况。还可以根据不同的专业班次确定不同的收费标准,对班次招生人数少、办学成本高的专业班次适当增加学费收费水平,根据分校十二年的办学实践,建议音乐专业学费200元/人/年,舞蹈班300元/人/年,电子琴专业450元/人/年,绘画400元/人/年,书法350元/人/年,模特专业400元/人/年,文历类250元/人/年,电脑专业450元/人/年,葫芦丝专业400元/人/年,太极拳250元/人/年等等相关专业由总校办公会议统一制定收费标准。例如:一个事业单位普通干部的从1993年工资改革的工资变化情况,可以基本反映出呼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增长变化情况, 1993年10月工资302元,1995年10月471.5元,1997年497元,1999年10月705.5元,2001年10月979.5元,2003年10月1646元,2005年10月1956元,2006年7月2143元,2009年10月2527元,2011年10月2879元。公务员和国家垄断企业远远超过事业单位的工资增长水平。国有9个垄断行业的8%的员工获得的分配收入竟达到城镇企业职工总收入分配的50%,综合以上因素,老年大学的学费增长是有意义的,也是可行的,是老年大学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201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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