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10-13 浏览数:
对百岁老人提高社会待遇的通知
在重阳佳节来临之际,为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关怀,不断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从2016年10月份起,全区百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600元。各级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老年人高龄津贴政策,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到位、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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