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门诊特殊慢性病的通知
自治区本级各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
2020年度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各单位医保专管员持参保人员诊断书于11月20日前到我局综合业务处411室领取《特殊慢性疾病门诊治疗申请表》,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填写申请表相关内容。
(一)病情诊断证明书原件;
(二)住院病历复印件(病历复印件上需加盖医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包括病案首页、住院病历、手术记录、病理报告、相关化验检查结果单等;
(三)凡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自治区本级参保人员,如无住院病历可提供门诊病历(需有两次以上就诊记录,门诊病历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医保部门专用章)以及相关检验检查报告单;
(四)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五)《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申请表》一式两份;
(六)单位汇总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本级申报门诊特殊慢性病人员统计表》(见附件1)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制版一份;
(七)报送材料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过期不受理)。
三、慢性病审核
(一)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病种
1、将高血压(未达到Ⅲ期)、高血压Ⅲ期、糖尿病(无并发症)、糖尿病并发症四个病种(见附件2)下沉到以下五家定点医疗机构,由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定点医疗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
2、各单位如有办理以上四个病种的,请单位专管员将办理材料收集齐全,选择以上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统一将材料交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部门,由该机构接收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办理就医购药等手续,并做好慢性病材料归档、保管工作,以备核查。
3、报送地址及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2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门诊楼一楼医疗保险管理处综合科;咨询电话:0471-3283261;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通道北街1号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门诊综合楼八楼8036室,咨询电话:0471-3451323、0471-3451767;
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83号国际蒙医医院后勤楼二楼0202室;咨询电话:0471-5182010;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健康街11号内蒙古中医医院门诊楼五楼医保科;咨询电话:0471-6920694;
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150号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门诊楼二楼医保科;咨询电话:0471-5281165;
(二)医保局办理病种
1、以上四个病种外的其余慢性病病种(见附件3),由单位专管员收集材料,统一交到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险管理局综合业务处办理。
2、我局将各单位上报的慢性病申报材料整理后,统一移交以上五家定点医疗机构集中审核。
3、审核通过后公示一周,于12月28日办理选择定点等相关手续。
4、报送材料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53号劳动力市场一楼东北角;咨询电话:6606230 、6606240
四、享受待遇时间
自2021年1月1日起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门诊慢性病人员统计表》电子表格通过专管员QQ群或微信群下载。
(二)申报的慢性病材料作为留档资料均不退还。
(三)我局对报送的病历资料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三年内不得申报门诊特殊慢性病。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本级申报门诊特殊慢性病人员统计表
2.自治区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
3.自治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