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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解读

发布日期:2015-12-21 浏览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解读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亮点包括:一是更加强调政府、社会的责任。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继续肯定家庭养老基础性作用的同时,更加强调政府、社会的责任。当今社会出现了家庭规模迅速缩小、空巢家庭不断增多的变化,不利于就近赡养老人。此外,我国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也在不断增多,为家庭养老带来了新的挑战。同时,社会养老机构资源的匮乏,不能完全满足目前养老市场的需求。为适应新的社会发展形势,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养老需求,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要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政府和有关部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要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各类服务设施和网点,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等服务。二是有效推进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根据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国家要采取措施推进宜居环境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环境;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为老年人创造无障碍居住环境。目前,我国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基础性标准,为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提供了基本依据。此外,国家也在积极引导和支持老年人住宅的开发,推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三是根据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要按照“老人意愿优先”的原则处置财产。对于老年人的财产处置权,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新增规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办理房屋权属关系变更、户口迁移等涉及老年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就办理事项是否为老年人的真实意思进行询问,并依法优先办理。为防范此类侵权案件的发生,新法特别规定有关部门在办理涉及老年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时,肩负特别义务,要防止擅自处置老年人重大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事件发生。